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务信息»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及对标自查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及对标自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司〔2017〕62 号)和《青海大学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及对标自查的通知》(青大教处字[2018]121号)要求和精神,学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学习研讨以及对标自查活动。学院下设的五个教研室分别组织各教研室教师开展了对标研讨活动。借助组织这些教研室研讨会,学院要求各位教师认真领会学校“坚持问题导向,打通关键堵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目标。

 

在研讨会上,各个教研室认真研读了《国标》的专业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内容,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实践教学、教学规范、师资队伍、质量保障、培养效果等方面与《国标》进行了对比与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此次研讨会为各个专业的后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各个教研室也将以《国标》要求为依据,不断完善专业建设条件以及质量体系制度,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为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