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青大校研字[2025]8号)要求,为全面做好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结合学位点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综合评价,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切实稳妥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对本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精心设计硕博连读招生复试内容;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同时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硕博连读招生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开展资格及材料审核工作,对所有人的资料进行审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参与硕博连读复试现场独立评分,并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交给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复试过程中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开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由小组秘书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处理突发状况、环境检查、顺序安排、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三、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选拔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丹滥”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在学术研究领域或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原则上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后在本校攻读生态学博士学位。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具体人数按照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计划数执行。
四、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为青海大学在学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选拔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完成硕士在读专业所有学位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满足学科专业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须经本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
(五)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
(六)获得至少2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五、选拔流程
(一)报名申请。申请对象向研究生院提交所有申请报名材料(含电子版)。
(二)资格及材料审核。资格及材料审核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组织不少于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5-7名专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审核合格名单。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申请人的业绩材料,对学生是否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和从事博士科研工作的能力进行具体评议。资格审核同时要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选拔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形成《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资格初审通过名单》,经学位点秘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三)学院复审公示。研究生院对学科评审通过名单进行资格复审,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学院进行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选拔考试环节。
(四)复试考核。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做好详细复试考核记录。复试考核采取面试形式。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科研潜质考核三个部分,并同时完成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组织不少于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5-7名专家,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其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科研潜质进行评价。考核采用PPT汇报,限时20分钟,考生介绍个人经历、发表文章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获奖情况和博士课题研究设想等。专家进行现场质询和评价,其中质询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为:
1.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写、译等能力。
3.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其科研潜质进行评价。
复试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录,复试后交研究生院统计存档。对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分别进行打分,对每项考核小于60分和大于90分的要做出情况说明。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考核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五)复核审批。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复试考核通过名单进行复审,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六、录取审核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无异议后,确定考核合格者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通过复核审批(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硕博连读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学校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数据核验后列入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七、纪律要求
(一)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硕博连读博士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要求组织招生考试,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硕博连读博士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硕博连读博士选拔结果负责,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位点和面试专家小组务必认真核查复议,并按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五)严肃考风考纪。在硕博连读博士选拔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青海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71-5569451。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监督电话0971-53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