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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研究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大学生参与科技活动搭建平台,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严谨的科研作风,现将2016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青海大学在校学生。

二、项目申报(一)申报方式: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以个人申报的学生最多不能超过2个项目,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4个人,指导教师必须为本校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申报项目60%的研究工作。(二)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资助金额视项目而定,不设上限。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学业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或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的作品均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第一步 申请人填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第二步 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团委、系团总支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申请书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第三步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直属系重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第四步 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内容开展研究。

三、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对立项予以资助的项目,校团委与项目负责人要联合签订《青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合同书》。

(二)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学校财政管理办法和立项任务书中经费计划一栏内容执行。

(三)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不合格项目将终止经费支持,同时追究负责人责任。

(四)项目结题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总结报告和经费报销。

四、项目奖励

(一)所有项目完成后将组织参加学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

(二)从获奖项目中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三)其他具体事宜依照《关于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青大校学字(2011)33号规定执行。

五、项目申报

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6月1日

六、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周浩 

联系电话:18797365934 

电子邮箱:78168066@qq.com    

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2016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