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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减少财产损失,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李长忠

副组长;张得钧 魏青 张本印

组员:祁丽娟 刘振亚 刘扬 尹鑫 金诚 杨永晶 谢占玲 李萍 王爱真 周武 司建萍 罗玉秀 李凤珍 金文杰 李萍 王爱真 周武 司建萍 罗玉秀 李凤珍 金文杰 朱春来 徐荣 田海宁 赵伟民 刘海瑞 段瑞君

二、主要工作职责和分工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召集审议、下发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定期召集安全小组成员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2.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3.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与汇报

4.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奖励,对不负责任、消极怠工的实验室进行处罚。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编制学院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4.监督与审核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经费的各项支出。

5.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并指导开展工作。

6.随时了解各实验室的工作情况,协调各实验室的工作关系,查实实验室安全漏洞,督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成员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落实所负责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为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2.负责制定实验室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结合实验室特点,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加强日常培训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装备等的规范使用。

4.严格按照实验室工作标准将所需要的消防、防毒物品、应急药品配备齐全,安装到位。

        5.动员全体教职员工注重安全防范,配合学校相关工作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