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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docx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接收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青海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考生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条件

凡向我校各院系硕士学位点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免试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并已经取得所在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

      三、培养类型

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型为学术型。

      四、申请材料

(一)青海大学接收2021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如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由其推荐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五)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接收办法

(一)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接收推免生总数按照国家下达计划执行,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

     六复试考核办法

1、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下午14:00-16:30

复试地点:雨化楼201院学术报告厅

2、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共100分,其中:

(1)专业知识面试(65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学研究及创新潜能;人文素养;精神面貌、仪表仪态、表达能力等 。

(2)外语听力、口语(35分)。

     七、材料报送

2020年10月25日下午4:00前向研究生院上报材料,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复审后报学校研究确定青海大学2021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

(一)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档案袋中的材料。

(二)青海大学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表。

(三)青海大学接收2021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如2021年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三)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联系电话:0971—5312936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  青海大学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4